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2019年09月14日 12:53   来源:新疆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9年9月18日12时在全区人防重点城市统一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19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

  二、鸣放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鸣放范围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石河子市、奎屯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库尔勒市、塔城市、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克苏市、喀什市、博乐市、和田市、阿图什市、阿勒泰市、乌苏市。

  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