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2019年09月18日 13:28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日报义乌9月17日电(记者王璐怡)记者从9月17日召开的全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上获悉,在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力协作下,我省首批全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进展顺利,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整体司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所谓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即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据介绍,以往,知识产权审判因案件类型不同由不同审判庭进行审理,由于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审理重点的不同,不同的审判庭可能会对同一被控侵权行为作出相互矛盾的事实认定和判决。

  2007年,我省率先在义乌市法院试点进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去年5月1日起,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五市法院全面开展这一工作。“三合一”改革后,在同一法院内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负责,法官互相借鉴审判思路,建立审判协调机制,有效统一了裁判标准;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避免重复审查和认定,提升了审判质效;此外,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民事维权、刑事打击、行政审查中也形成了合力。

  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地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018件,刑事案件232件,行政案件37件。

  研讨会现场还发布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凯丽比努尔·伊斯坎代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