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方便了吧!明起新疆陆续推行6项交管新措施

2019年09月20日 11:22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微信

  9月18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全区首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

  自9月20日起,新疆将与全国同步,陆续实施6项新措施。至今年年底之前,6项新举措将在我区全面推进并覆盖所有地州市。

  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支队长王拥军说,此次首批实施6项新措施的内容包括:3项便捷快办服务、3项网上交管服务。从车辆登记、租赁车违法处理、入境车辆牌证办理、小客车转籍、“两个教育”网上学习以及事故点段导航提示6个方面向市民提供最大的出行及办事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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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便捷快办服务

  1.买车+落户

  4S店内全搞定依托公安交管专网服务系统,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即机动车销售企业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将查验、审核工作前置化,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群众购车后直接在4S店选号办牌,当场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号牌即可开车回家。

  9月20日起,乌鲁木齐有15家、巴州11家销售企业将实现快捷代办登记业务,除哈密、吐鲁番、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克苏外,其他地州市均已开展快捷代办登记业务试点,年底前所有地州全部推行。

  2.租车后违法 可在“交管12123”上处理

  新举措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允许承租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网上处理;承租驾驶人在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交管部门窗口处理时,不再要求提供租赁汽车行驶证,由信息系统自动核对租赁关系;而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经租赁企业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并通过在租赁合同中确认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承租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

  自9月20日起,此项改革措施公安部交管局将在江苏、四川试点,我区将根据试点情况及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要求及时推行。

  3.入境人员持证可直接换领小型汽车临时驾照

  自9月20日起,对申请小型汽车、摩托车临时驾驶许可的,持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外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即可直接申领,不需再进行身体条件检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对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驾驶许可;停居留时间超过3个月的,有效期可延长至1年。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方便在国内工作、生活、学习期间驾车出行。对在境外登记6年以内的7座以下(不含)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免予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与此同时,交管服务站将逐步向入境人员车辆较集中的机场、港口、车站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延伸,方便入境车辆“就近办、一次办”。港澳台居民换领内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年龄也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

  3项网上交管服务

  1.小客车网上转籍

  我区已覆盖11个地州市 对于非营运小客车异地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每年将至少为群众节省交通等费用3000多万元。 从9月20日开始,我区推行城市由4个增加至11个,分别是乌鲁木齐、巴音郭楞、石河子、塔城、伊犁、昌吉、克拉玛依、阿勒泰、哈密、喀什、克孜勒苏,年底前15个地州市全面推行。

  2.全面实施两个教育网上学习

  原来参加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的驾驶人一律要到现场学习,现在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均无记满12分记录,且不是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自主报名、预约,选择5天线上学习、2天现场学习。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至8分持AB类驾驶证的非校车驾驶人,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3小时的审验教育可全部通过网络学习,网络学习结束后,还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审验申请,不需要专门到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了。

  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自主选择在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所在省份任意地市参加满分教育,选择任意地方参加审验教育。我区作为试点省份现已全面推行。

  3.事故多发点段 导航可提示

  9月20日起,我区也将陆续与互联网地图导航应用企业合作,提供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交管业务网点等信息提示服务,将为数亿地图用户提供精准告知、及时预警,此项改革措施年底前全面推行。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