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初步形成 阳光司法举措不断推出 化解纠纷合力逐步凝聚

新疆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助力审判提质增效

2019年10月08日 10:53   来源:法制日报

  今年9月1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该院院长托合提·麦麦提担任审判长,与另外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对阿某与麦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审理。

  这是新疆法院充分发挥优质审判资源的“头雁效应”,让院长、庭长成为办案中坚力量的具体事例之一。  

  近年来,新疆全区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新型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初步形成、阳光司法举措不断推出、化解纠纷的合力逐步凝聚、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全面提升了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为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谁办案谁负责”权责更明晰

  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在新疆全区法院全面推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张莉依然记得自己入额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一起事实清楚的财产权纠纷案件,程序也与以往一样,阅卷、开庭、写判决书……而在签发判决时,张莉反复核验、校对了多次才放心。

  “员额制改革后,所有的裁判文书都由承办法官负责审核和签发,院庭长不再签发非其参与审理案件的任何裁判文书。”张莉说,“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必须谨慎。”

  据了解,新市区法院按照“以案定额、人岗适配”原则,结合专业化审判、案件繁简分流的需要,已组建起多样化的审判团队45个、执行团队16个,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法官们能够把更多精力从一些行政性和程序性事务中解放出来,从而审理更多案件。

  审判团队从2017年11月组建至今,各业务庭室结案达1.5万余件,结案率较去年同期增长12.68%,改革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改革中,新疆全区法院紧紧围绕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已经构建了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据统计,2018年全区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审执结117812件案件,占全疆法院结案总数的30.85%。院领导收结案数也稳步上升。

  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质效

  2019年4月10日16时,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新疆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与此同时,该案的庭审情况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和新疆诉讼服务网面向社会大众进行网络直播。

  作为此次庭审的主审法官,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新民深有感触地说:“程序是保证实体正确的前提。要保证司法公正,就要把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公开,让全社会监督,这也是司法的进步。”

  庭审是审判工作的核心环节,庭审直播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法官办案水平有积极意义,同时也能让更多群众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让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据了解,新疆法院在2016年首次试水“微信庭审”,此后,“微信庭审”在全区法院系统屡被适用:2016年10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对一起民事案件开展跨国质证;2018年2月,沙雅县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平台对2018年度首批38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2018年9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由主审法官、书记员及当事人组成的“微法庭”,以微信群聊的形式对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展开调解。

  新疆全区各级法院坚持公开促进公信,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公开平台等建设,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司法经得起检验,让公正经得起检验。

  近年来,全区法院以科技助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多渠道分流多元化调解纠纷

  “你的案件比较简单,如果调解,双方省时省力还节约成本……”今年6月10日,在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导诉台前,来自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坐班律师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对案件进行初步分析归类,引导当事人选择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与此同时,该院诉前调解室内,特邀人民调解员潘军准备就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

  近年来,昌吉市法院不断探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纠纷止于诉前。2018年,该院立案庭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集矛盾纠纷接待受理、分流办理、联动化解及法律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同时,成立4个诉前调解室,聘请了10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调解员,专职驻院调解。

  近年来,新疆全区各级法院致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在立案登记中引入多元解决纠纷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多“定制式”服务。用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快速解决纠纷方式,简化送达、审理、裁判程序,减少排期等待时间,努力做到简单案件来之即办、办之即结、结之即了,快速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据统计,2018年全区法院成功化解诉前纠纷21892件,同比上升103.76%。目前,全区已形成高效解决纠纷的合力。

  适应改革需要破解用人难题

  今年8月5日,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2019年新招录的聘用制书记员于昊天在完成系列考核后,正式上岗。

  今年,巴州中院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顺利完成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考、培训、上岗工作,至此,巴州中院已有59名聘用制书记员补充到司法辅助人员的队伍中,有效解决了审判一线司法辅助人员短缺的难题。

  2018年以来,全区法院多渠道增补司法辅助人员,高位推进聘任制书记员制度改革落地,全面启动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补齐配强审判团队。

  增补司法辅助人员只是新疆法院系统推进以司法能力为关键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一个方面。

  在法官员额分配中,新疆法院坚持比例制与定额制相结合,一般员额与专项员额相区别,强化自治区级统筹力度,向人案矛盾突出的法院适当调配员额,为双语审判人才增设入额加分项,确保了“人、岗、案”高度融合。

  2017年至今,新疆全区共有528名员额法官退出员额。经过员额法官的三次常态化选任、二次自治区统筹调配、一次专项员额队伍组建后,全区现共有员额法官3487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类别、数量和双语审判需要,以专业化建设为侧重点,组建了22个审判执行团队。2018年,全区员额法官人均结案达105件,结案超过105件的法官有1242名,共审执结案件超过27万余件。(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古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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