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正义,我永不退休!”

——记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

2019年10月31日 11:38   来源:兵团日报

  10月1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观礼台上,“最美奋斗者”称号获得者张飚和众多观礼嘉宾一样,好几次忍不住站起来,挥舞着手中的五星红旗,高呼:“祖国万岁!”

  张飚退休前是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一名检察官,在30余年的检察工作中,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秉持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用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践行着入党初心,先后荣获“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改革先锋”等称号。

  抚摸着自己胸前的一枚枚勋章,张飚说:“我只是履行了一名检察官应尽的职责,而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如此高的荣誉,我要珍惜荣誉,多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我永不退休!”

  平凡岗位执着坚守30年

  “检察工作,光认真是不够的,还要用心。”张飚说,抓好每一个细节,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官的分内事。

  1980年,张飚正式进入检察机关,至今他还记得老一辈检察官的教导。年轻时,他曾参与办理过一桩涉及群众人身安全的案件,组里所有人反复调查、取证,但证据始终不充分。“我当时有些不耐烦了,但是前辈告诉我,任何一个案件都必须耐下心来,认真对待,通过抓细节仔细调查,才能发现问题,查清楚案件。”张飚将前辈的教导记在心里,贯穿于经办的每一个案件中,并践行了30余年。

  在担任石河子监区检察官期间,一名服刑人员因不服从管理,按规定应被严管。张飚知道后,便多次找该服刑人员谈话,一次又一次向他摆事实、讲道理、聊前途,将心比心,最终这名服刑人员意识到错误,积极改造,因表现好获得减刑。

  张飚说,作为一名检察官,一定要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用心去体会对方的心情,实实在在为他人服务,这才是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应尽的职责。

  在30余年的职业生涯中,张飚对每一起经手的案件慎之又慎,也因一些大案的成功办理屡获殊荣。对此,张飚觉得这些只是他的职责所在。

  “法治建设是一个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的过程。”张飚说,在从事监区检察工作中,自己和服刑人员打交道时会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刑期计算、假释环节等方面,张飚都会认真反复检查、监督。

  让正义深入人心

  2003年,浙江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张高平、张辉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2005年,张高平被押送到石河子监狱服刑,张辉被押送到库尔勒某监狱服刑。因为张高平一直喊冤,坚持申诉,2007年7月,张飚在石河子监狱某监区劳动工地巡视检查工作时,了解了张高平的情况。

  “张检察官,你一定要帮我,我真是被冤枉的,我一定要洗清自己的清白。我的这个申诉如果不成功,就是15年刑满释放后我也要继续申诉……”张高平的哭诉,一直萦绕在张飚心头。

  通过翻看材料,张飚发现了疑点,于是决定帮助张高平叔侄申诉。为此,张飚不断调查取证,多次向原审地司法机关发送包含申诉信、调查笔录、案件分析的公函,每一次邮寄新的申诉材料和检察意见,张飚都会增加新的证据和质疑。然而,作为一起跨省、跨界的重大命案,时间又过去了这么多年,申诉之路远比他想象的困难。

  “公平公正是法律的核心,有罪就是有罪,没罪就是没罪。虽然困难重重,但为了法律的公正,为了人民的权益,我绝对不能放弃。”张飚笃定地告诉记者。在张飚的努力下,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这起强奸杀人案原审判决,宣告张高平、张辉叔侄无罪。

  从事检察工作的30多年间,张飚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依法复查7件;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他被誉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他针对案件中的疑点问题,坚韧执着、反复查证、敢于担当,坚持不懈依法推动正义伸张,全力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推动有关案件再审中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学界认为具有严防冤假错案的风向标意义。

  为民宣法 坚守初心献余热

  “虽然退休好几年了,但感觉他比上班时还忙。”这是张飚的家人这几年最大的感受。

  张飚因帮助张氏叔侄平反错案闻名全国,退休后仍被许多老百姓寄予厚望,不少当事人慕名前来找张飚帮忙,他总是尽可能抽时间给出中肯的建议;不少单位、组织请他去作巡回演讲,他都会精心准备。他经常会接到求助者的电话,也收到了不少求助信件,也会收到“铁杆粉丝”表达敬意的来信。

  在张飚家里,桌上、床上、茶几上,到处堆放着求助材料和法律书籍。

  “正义有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我虽然已经退休,但我愿用我的专业知识给求助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张飚说,他希望从事法律工作的同仁们共同帮助那些真正有冤在身的人,也希望向他求助的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耐心等待答复。

  2013年以来,张飚的事迹传遍天山南北。2014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聘请退休的张飚为特约检察员,并设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办公室;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设立了“张飚调解室”,全疆检察机关均设立了“张飚岗”。

  张飚觉得,近年来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在不断提高。“这充分说明了我们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成效十分显著。”张飚说,退休后自己到各地宣讲,就是为了传递共产党人的使命和奋斗精神,培养更多具有一丝不苟、锲而不舍精神的检察工作者。(兵团日报记者史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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