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乌鲁木齐这家“枫桥式”派出所的先进经验

2019年11月18日 10:30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新草 通讯员甘雯摄影报道)近日,公安部对全国首批拟命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候选对象予以公示,新疆共有5个派出所榜上有名,而乌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红庙子派出所就是其中之一。

开通便民服务车 服务群众“零距离”

  11月14日,记者前往红庙子派出所,探访他们上榜理由。当记者乘坐910公交车到达终点后,发现此时距离红庙子派出所还有将近一公里的路程,并且还是大上坡,走上去有些费力,但在公交站台背后,记者注意到这里张贴着一面写有“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零距离’”的宣传牌。

派出所民警正在向辖区居民介绍便民服务车。

  原来,由于红庙子派出所位置比较偏远,周边巷道岔路多,容易走错,群众来办事到了公交车终点站还要在大上坡道路步行近一公里,为此红庙子派出所在车站开通了便民服务车,专门将下了公交车的办事群众送过来。

  “我们的民警真的太好了,服务周到又贴心。”正准备乘车去派出所办事的居民阿女士竖起大拇指称赞道。

  成立治安司法联合调解室 化干戈为玉帛

  走进红庙子派出所,在大厅的右手边就是一间调解室,屋内温馨的陈设,墙上温柔的标语,让人一走进来就心静不少。

红庙子派出所成立全市首家治安司法联合调解室。

  红庙子派出所所长张鹏介绍说,九十年代中后期,红庙子派出所因为接警量太大,一个警情还没处理好,就又要赶下一个。经过梳理,派出所发现警情中有一半以上都属于矛盾纠纷,如果调解不好,就会引发信访投诉。

  因此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2010年5月,红庙子派出所成立了全市首家治安司法联合调解室,设立擅长调解工作的民警,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形成多元化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其实很多原本都只是一件小事,却因两人互不相让的态度而闹得不可开交,在矛盾还没有上升前,通过我们的调解,彼此握手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派出所专职调解民警李惠卿说,辖区发生的治安案件,走法律程序工作量很大,如果能进行治安调解,不仅能减轻民警工作量,还能让纠纷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促进辖区和谐。

  自调解室成立以来已经调解了4000多起治安案件,调解率百分之百,而这一先进经验在全市也得到推广。

  如今,调解的主力军又增加了老党员、律师、社区干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居民代表等,创建法理情融合的大调解“红色品牌”,实行上门调解、流动调解、人人调解。

  “群众的事无小事”

  张鹏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就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其实我们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也获得了群众的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和支持,让我们的工作也能得到一个更好的提升。”张鹏说,在派出所每一位民警身上都有着很多服务群众的感人故事。

  25岁的玛露丹·居来提是红庙子派出所辖区的居民,今年年初,因为楼上水管爆裂导致玛露丹家的床、地板被泡坏。

  “但因为楼上长期无人居住,我也找不到业主,物业也无法联系到他们,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我想着找民警试试看。”玛露丹说,民警知道她的情况后,当场就答应帮寻找。

  玛露丹,就这样,民警前前后后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最终帮她找到了楼上的业主,经过协调,双方顺利解决此事。

  “说真的,这可能只是一件小事,但我们的民警却认真负责,我真的特别感动,也切实体会到了什么是人民警察为人民。”玛露丹说。

  “群众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的事无小事!”张鹏说,我们的工作离不开群众,我们就是为了让老百姓能够切实感受到人民警察就是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