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试点中小学课后服务化解家长接送难题

2019年12月13日 09:51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孩子下午放学早,不少家长常常为接孩子而烦心。今后,乌鲁木齐市中小学生家长这样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的解决。

  12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的课外服务。

  《通知》指出,开展课后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学校走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农村学校是否开展课后服务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通知》要求,课后服务由各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以本校在岗教师为主体,支持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同时广泛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中小学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先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上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安排课程,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各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能力,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小学一、二年级以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为主,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实践活动为主;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实践活动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通知》中明确,参加课后服务一小时的学生按不超过2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配置教学(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向学生推荐、兜售学习材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减免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