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让虚假广告无处遁形

2019年12月13日 10:14   来源:新疆日报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则行政处罚公告显示,苏泊尔因“全静音破壁机”虚假广告宣传被处以广告费4倍的罚款,罚款金额348万余元。

  无独有偶,一分钱没付,纸尿裤却有9999件“销量”的人为“刷单”被罚款20万元;“8天肌肤犹如新生”,欧莱雅也被罚款20万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打击虚假广告的做法让人拍手称快。

  长期以来,虚假广告经过电视、网络等平台的“精彩演绎”吸引了消费者眼球,但实效却与广告宣传大相径庭,很多消费者吃了“哑巴亏”。

  别出心裁的广告,往往能赢得消费者的关注和青睐,但更应该以诚信为本,准确地反映商品的本来属性,不能虚构或杜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广告的制裁,也是对商家的警示。

  遏制虚假广告,维持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消费者维权是关键。如今广告令人眼花缭乱,除了传统媒介,网络平台也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但是信息不对称让人们很难对所购买的商品性能、品质、功效了如指掌,仅靠商家单方面宣传和一些“网红”推荐,消费者难以对商品有全面了解。一旦发现宣传失实,有欺骗行为,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让虚假广告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同时,各地监管部门也应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威慑作用。还应定期抽查,强化执法力度,借助大数据优势,倒逼商家诚信经营,树立消费者不容随意戏弄欺骗的底线。各媒介平台也应加大监管力度,对本平台经营商品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不能听之任之。只有通过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虚假广告才能无处遁形,消费者才能享受轻松购物。(黑宏伟)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