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加强权利救济 传递司法温暖

——全区各级法院多措并举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2019年12月27日 10:33   来源:新疆日报

  制定一系列司法救助规定和细则,对救助范围、程序、标准等进行规范,不断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

  启动司法救助案件三级联动救助程序,通过上下级人民法院的合力,发挥司法救助金的最大功效,最大程度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查制代替审批制,最大程度贴近司法流程,更好落实“制度化、规范化”目标。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 赵志芸报道)以“扶危济困、救急救难”为目的的司法救助,是夯实国家责任、传递司法温暖的重要途径。

  记者从12月26日召开的自治区各级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权保障理念为指引,不断推进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积极开拓、充分履职,取得了一定成效。

  健全制度 规范司法救助

  12月25日,当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王在江手中接过2.5万元司法救助金时,71岁的陈某禁不住热泪盈眶。陈某是一起财产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杨某余款未还完便因病去世,导致陈某生活一度陷入困顿。今年,他向头屯河区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没想到很快有了答复。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司法领域的民生工程,是融合司法正义与温度的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国家司法救助改革的目标明确为“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并纳入“四五司法改革纲要”一体推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司法救助工作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暂行规定(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办案细则(试行)》,对救助范围、程序、标准等进行了规范,并于2018年7月下发全区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司法救助工作。

  “全区各级法院在开展司法救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现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司法化、程序化,司法救助案件的数量和金额逐年增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说。

  三级联动 完善保障机制

  对于新和县依其艾日克乡乌尊阔恰村17岁的村民吐某来说,今年5月充满了阴霾。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而肇事方家徒四壁,毫无赔偿能力。他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后,经过新和县人民法院、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三级联动,一笔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他的手中。

  “司法救助案件多集中在基层法院,执行案件也是如此。”阿克拜尔坦言,基层法院受预算资金的限制,救助力量有限,特别是损害较大、损失严重的案件,基层法院能够提供的司法救助往往难以满足申请人的需求。

  针对这种情况,自治区高院根据最高法有关规定,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三级联动救助程序规定(试行)》。下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但受司法救助金额限制的,可以呈请上级人民法院联动救助。

  阿克拜尔说,通过上下级人民法院形成合力,发挥了司法救助金的最大功效,努力让司法救助制度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最大程度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阿克苏中院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承担过错责任等情况确定救助金额。同时加强司法救助监督,建立司法救助台账,坚持一案一备案,一案一监督;主动加强与自治区高院联动,完善了司法救助保障机制。

  积极推进 从审批制到审查制

  “没想到,法院真的给我发放了3万元救助金!”今年6月,拿到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后,当事人伊某笑了。2017年4月,本就家庭拮据的伊某不幸成为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然而肇事者麦某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伊某遂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喀什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因麦某的实际情况导致伊某诉讼权益无法实现,伊某确有家庭困难,经过该院合议庭讨论后给予伊某一次性救助3万元。

  “过去,司法救助案件一般适用审批制。”在新闻发布会上,阿克拜尔介绍,司法救助案件审批制,是由人民法院准备符合司法救助案件的基础材料,提请当地政法委审批。司法审查制,就是将司法救助工作予以案件化,最大程度贴近司法流程,辅之以公开平台和衔接机制,更好地落实“制度化、规范化”目标。

  2016年4月,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确立了统一立案和处理机制,即人民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由原来的审批制转变为审查制。

  阿克拜尔介绍,自治区高院于2018年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由过去的审批制转为审查制,并确定阿克苏中院、喀什中院和哈密中院3个试点法院。目前,3个试点法院已完全适用司法审查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阿克拜尔表示,今后,指导各分院、中院完成适用司法审查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将是我们的一项重点工作,以实现最高法提出的“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的目标。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