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禁止个人饲养39种烈性犬 包括大白熊犬、牛头梗、德国牧羊犬、苏俄牧羊犬等

2020年01月07日 16:03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市禁止个人饲养的39种烈性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供图)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刘青霞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乌鲁木齐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品种名录》,明确了39种犬种(含禁养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禁止个人饲养。

  据了解,2019年1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居民不得饲养烈性犬。对于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机关收容犬只。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烈性犬具有攻击性,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较大,所以禁止个人饲养。

  禁养的39种烈性犬包括:藏獒、德国牧羊犬、牛头梗、罗威纳、比利猎犬、法国狼犬、杜宾犬、莱州红、狼青、阿富汗猎犬、寻血猎犬、阿根廷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灵缇、苏俄牧羊犬、比特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纽芬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马犬、大髯犬、斯皮诺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斯塔福犬、美国恶霸犬、高加索犬、其他獒犬。

  在此,乌鲁木齐警方呼吁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