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1月13日开售烟花爆竹 零售价格与2019年持平

2020年01月10日 12:02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微信

  2020年春节期间,乌鲁木齐市烟花爆竹零售时间定为1月13日至2月8日,2月11日前全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全部撤离完毕。

  乌鲁木齐主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规划布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全面实行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店连锁经营直营管理,严禁零售店(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

  8日,记者从市供销社、市烟花爆竹协会了解到,目前,全市经营配送销售的烟花爆竹企业主要有3家,分别是新疆吉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欢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兵团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在主城区设置零售点50个、固定销售点3个,共53个销售点。

  市烟花爆竹协会会长郭志荣介绍,今年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共有80个,充分利用烟花爆竹主产区新的理念和新产品研发成果,对产品结构进行了科学调整,并结合青少年消费潮流开发了5个品种的网红烟花,推出了适合城市青少年娱乐的网红冷光环保烟花;鞭炮以新开发的优质、环保型高级大地红系列为主,提升了燃放效果,降低了燃放分贝;所有烟花爆竹采取“统一货物配送、统一安全管理、统一销售时间、统一安全培训”的方式,以品牌加品名的系列品种方式推向市场,零售价格与2019年持平。

  市供销社综合业务处相关负责人说,市供销社将做好全系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管理,确保仓储、装卸、销售、运输等环节安全,督促连锁经营企业做好烟花爆竹运输配送工作,始终把安全作为第一责任。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全疆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

  零售网点须挂证经营 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今年春节期间,每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挂证经营,明码标价,张贴价格监督举报电话。

  8日,记者从市供销社、市烟花爆竹协会了解到,每个零售点的经营者须持有《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销售)许可证》、《安全资格证书》、《诚信经营承诺书》以及“安全温馨提示牌”,在门头统一悬挂“乌鲁木齐市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店”横幅。

  今年新疆烟花爆竹销售将打造线上引流、线上引导、线上宣传、线下消费的全新零售模式,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积极引导群众安全、环保地使用烟花爆竹。

  市烟花爆竹协会会长郭志荣说,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销售人员,须进行不少于24课时专业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并经应急部门考试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上岗,零售点营业期间持证在岗人员不少于5人。

  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违规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可举报,举报电话为0991--4918227、2848344。

[责任编辑:凯丽比努尔·伊斯坎代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