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1日 11:44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0年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全面收官,确保全区各族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切实发挥计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贡献。
关于2019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自治区预算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9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贡献。
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开提·依明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和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开拓进取、砥砺前行,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刚性和功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奋力开创自治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全面收官作出贡献。
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巴哈尔古丽·赛买提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永君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