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06日 10:12 来源:新疆日报
制图/新疆日报视觉中心 陈潇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当前疫情形势变化,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就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全区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人民领袖爱人民的真挚情怀,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根本遵循。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多次就做好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
坚持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
(一)做好关心扶持工作。主动关心、了解掌握各类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企业)和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受疫情影响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已签约承租所属国有(包括残联房屋)经营性房产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盲人按摩机构及残疾人扶持性(辅助性)就业机构免收六个月场地租金。鼓励民营业主(房东)为上述机构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二)做好康复服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督管理,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机构恢复集中服务时间不得早于当地教育部门通知开学时间,医疗康复机构恢复集中服务时间按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执行。二是各级残联要积极开展网上教学,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康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按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要求,指导本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充分利用视频、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视频康复教学和“一对一”家庭康复指导。要对定点康复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残疾儿童,线上教学时间可计入康复救助时间,线上康复训练所产生费用可纳入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经费支出。三是各级残联要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协作,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服务工作,掌握本地精神病患者情况,使用好免费服药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及时与卫健部门联系进行合理用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断药。
(三)做好就业帮扶工作。一是各地要抓紧落实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近日下发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就业创业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的通知》(新残字〔2020〕3号),按要求在今年3月底前将就业创业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各级政府在购买各类公益性岗位时应优先考虑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扩大残疾人就业渠道。三是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等7部门印发的《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新残字〔2014〕115号),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今年所有自治区级党政机关、地(州、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招录1名残疾人。
(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一是落实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提高保障水平,城市低保每月人均不低于478元,农村低保每年人均不低于3754元。二是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从2020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各提高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各地要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发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特别是抓落实的职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靠前指挥,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残疾人群体面临的困难和正常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切实使残疾人群体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