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1日 10:14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行报道)3月19日,自治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八次调度会。会议提出,2020年,新疆要全面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记者了解到,新疆将落实落细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实施“两个清单”,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对审批权限内的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扶贫领域项目、复工复产重点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评估即审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中小微和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新疆将优化环境监管方式。落实差异化环境监管,按照疫情防控形势,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今年新疆将全面完成《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乌—昌—石”“奎—独—乌”区域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018—2020年)》目标任务。推进重点区域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同防同治,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协同推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