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保障职工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2020年兵团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

2020年03月30日 11:26   来源:兵团日报

  兵团日报讯(记者郑娅莉报道)日前,《2020年兵团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印发。《工作要点》指出,2020年兵团医疗保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结合兵团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兵团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符合兵团特点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高质量保障兵团广大职工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工作要点》具体包括十个方面: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兵团将研究医疗保障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兵团党委决策部署,深化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完善兵团医保制度体系。兵团将制定《兵团职工医疗保险兵团级统筹实施意见》,提高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调整个人缴费,做好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工作;推动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梳理规范兵团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均衡调整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重点增强大病保障能力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兵团将指导各统筹区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省级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健全智能监控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兵团将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贫困人口纳入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继续落实医保扶贫政策,统筹三项制度综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因病致贫返贫。

  落实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兵团将督促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严格履行三方购销协议;积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监测机制;参与落实省际联盟高值医用耗材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加快推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子系统兵团专区建设,实现线上签订购销协议、线上采购、线上结算和实施统计监测。

  强化医保目录管理。兵团将全面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狠抓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积极落实地方自行增补品种消化工作,制定《兵团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兵团将继续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确保按照国家要求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规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和总额预算指标,建立“结余按比例留用、合理超支按比例分担”的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兵团将进一步完善与师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协调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通过发挥杠杆作用,构建起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动力机制,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推动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探索完善适应“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发展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医药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建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推进医保信息化与医保规划和法治化能力建设。兵团将建立医保业务信息编码动态维护机制,组织开展兵团医保系统单位及工作人员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兵团层面完成系统改造和使用测试,各统筹区制定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并做好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工作;合理编制和严格执行医保基金预算,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和职工医保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做好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协调推动兵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改革,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指导,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适应人口流动需要,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和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编辑:王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