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举措为企业“撑腰”——解读兵团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方案

2020年04月02日 11:47   来源:兵团日报

  近日,兵团出台《关于推进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工作方案》,从降低经营成本、加大财税支持、加大金融支持等方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用以缓解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这些举措已在兵团逐步落地。

  加大扶持力度减轻经营负担

  兵团共有24479个中小微企业和107340家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9.3%,对于稳市场、稳供应、稳就业起着积极重大作用。

  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财政局、自治区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兵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自2020年2月起,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减半征收3个月;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降低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等;落实就业奖补;支持自主创业等政策,服务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王霞介绍:“经过初步测算,预计兵团可以为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8.57亿元。2月兵团已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有3482家,近期兵团人社局已经将7000多万元社会保险费全部退还到企业账户。”同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截至目前,已经返还失业保险3467万元,涉及1403家企业,惠及14.88万人,目前此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

  从行业来看,这次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行业主要有批发零售、餐饮旅游、文化娱乐、交通运输、物流等,这些行业也是重点支持的对象。“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王霞说。

  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减税减费政策也让中小微企业在复工复产中轻装上阵。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收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落实减轻受困企业税收负担措施,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化办税服务,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税服务,196项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国家专项再贷款政策,对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优惠利率贷款,确保企业实际支付融资成本低于1.6%,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涉农、脱贫攻坚等领域支持力度;在加大贷款支持、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加强保险服务等方面做好金融服务。

  利好政策助推复工复产

  “经过调研我们了解到,目前个体工商户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复工复产比较困难,开不了张,赚不了钱;硬性支出费用压力比较大,除了用工成本之外,还有房租、水电气费,流动资金捉襟见肘。”兵团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渠慎俭说道。

  对此,兵团财政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供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落实国家再贷款贴息和降准政策。同时,落实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兵团个体工商户,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8万元以内的小额信贷,贷款期为6个月,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政府财政给予50%贴息。

  “各师市财政分别拿出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作为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如果资金贷款出现风险,将由各师市承担80%,银行承担20%。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凡是执行不顺畅的,我们就地办公,就地解决,将疫情期间的损失尽快夺回来。”渠慎俭说。

  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自2月起,免收3个月租金,在此基础上,对支付租金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经双方协议后,延期收取租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或摊位的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上半年租金,切实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等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参照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规定执行。对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奖补水平全面提高。

  与此同时,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住房公积金、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减免相关服务费以及各师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将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兵团日报记者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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