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举措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020年04月03日 09:25   来源:天山网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红军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天山网讯(记者王晶晶 张万德摄影报道)4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新疆将采取多项举措,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今后,针对当前蓝天保卫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聚焦“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同时拓展到周边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管控;进一步强化对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臭氧层消耗污染的管控;坚持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监督执行,同时推进夏季时段VOC管控;紧盯钢铁、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管控,持续推进钢铁工业超低排放,VOC、建材等行业的提标改造。此外,还将加大处罚力度,突出企业守法引导,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不断提高守法生产经营意识。

  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持续推进全区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此外,今年还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确保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实施“两个清单”,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2020年1月1日-3月1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自治区14个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7.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3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1.1%,同比减少1.5个百分点。石河子、五家渠2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34.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47.5%,同比减少7.5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方面:14个地(州、市)35个地表水自动站中18个正常运行,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18个),无IV、V类和劣V类水质。全疆各地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10家饮用水源地、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18家医疗机构废水开展了余氯应急监测,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的情况。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