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加强“共治”“法治”“智治”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年04月09日 09:58   来源:新疆日报

  自治区党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胡陈芳

  疫情“大考”意味着挑战,也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提供了重要契机。具体而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还需在“共治”“法治”“智治”方面再加力。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一场大仗、硬仗,也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深度检验、一次综合性“大考”。一方面,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防控疫情中得到充分彰显和有效发挥;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一些短板,我们需要及时总结,不断改进与完善。

  社会治理的基础支撑在基层,城乡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肩负的任务十分繁重。能不能在社区构筑起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决定着抗疫斗争全局的成败。全国基层社区构建的网格化治理机制,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是这次应对疫情的成功经验,这一经验今后必须坚持和巩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疫情“大考”意味着挑战,也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提供了重要契机。具体而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还需在“共治”“法治”“智治”方面再加力。

  坚持“共治”思维,提升基层的协同治理能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各个主体共同参与,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本质上是多元主体能够共同参与的“共治”,是政党、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彼此合作的网络型治理,在相互依存的公共环境中共担社会责任、共享治理成果。在此次疫情应对过程中,我国的大多数城市特别是一些超大规模城市,难能可贵地迅速构建起了以街道、社区、小区、城中村、工业区、楼栋等为基础的联防联控共治网络。同时也需注意到,在疫情防控中,一些地方在整合资源中力量分散,权力碎片化难以形成“治理合力”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这说明,单靠某一种社会力量,难以解决好急剧变革中的社会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进入新时代,社会治理已不再是党委和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以及各方良性互动,为促进社会协调运转的共同治理。为此,要充分发挥好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各个治理主体的作用,构建“党—政—居—社—群”协同参与现代城市治理的共治新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着引领带动作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基层党组织带动下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共治”实践,构建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画出共建共治共享的最大同心圆。

  坚持“法治”原则,提升基层的依法治理能力。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此次疫情发生后,一些城市为确保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结合防控实际情况完善了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的极限考验下,法治思维和法治治理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防疫过程中仍存在执法协作机制欠缺、依法防控意识不强、执法简单粗暴、能力不足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并多次强调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的能力,将“法治”要求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坚持“智治”要求,提升基层的科技支撑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将“科技支撑”作为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信息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城市各个部门在疫情期间实现了资源的整合和共享,这不仅对疫情防控意义重大,也有利于提升基层社会的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除了通过现代科技倒逼基层干部推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和服务的能力,还需健全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科技支撑,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