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4月18日起将发放消费券

2020年04月17日 09:14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报道)为进一步释放居民潜在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乌鲁木齐市将从4月18日开始发放消费券。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将通过支付宝,分三期发放消费券,第一期发放时间为4月18日至4月25日;第二期发放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30日;第三期发放时间为5月1日至5月10日。

  市民领到消费券后,可在全市参加活动的大中型商超、药店、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社区便民牛羊肉直销点内使用。详情见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有关消费券使用指南。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