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为10.02万户单位减免社保费34.16亿元

2020年04月18日 11:32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从今年2月至4月15日,新疆已累计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34.16亿元,惠及全区10.02万户用人单位。

  4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就业岗位,我区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据悉,疫情发生后,为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我区迅速出台阶段性减免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对全区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起至4月,对全区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据自治区人社厅统计,截至4月15日,全区共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26.7亿元,为大型企业减免社保费7.46亿元,共计减免34.16亿元。

  今年2月起,中国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经过网上申报,缴纳了公司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根据自治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其缴纳的2至3月份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照减半征收退费处理,70余万元近日已打入公司账户。

  “作为销售企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如同一场及时雨,为公司稳岗、缓解运营压力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中国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李海英说。

  “我们企业一个月可减免3万多元,对我们小微企业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17日,新疆巴依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艾拜都拉·艾比布拉说,受益于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公司减轻了负担,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复工复产,吸纳更多人就业。

  另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4月15日,我区人社部门共核准1094家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6亿多元,涉及企业职工13万余人。

  据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调研员孙战学介绍,阶段性减免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后,各级人社部门抓紧落实,助力复工复产,确保企业及时受惠。减免期间,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和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