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收费公路恢复收费 具体通行方式提前看

2020年04月30日 09:16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通讯员尹玉婷报道)4月25日起,新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同步开始全路段、全流程测试,所有收费高速公路出入口车道全部恢复到“落杆”状态,5月6日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ETC用户继续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服务和通行费5%优惠。

  4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依法通行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按照上述要求,我区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对通行全区收费公路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按照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全区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其中: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封闭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政策。其中,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省内运送紧急物资的,可以使用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运输疫情防控紧急物资以外的生活、生产等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此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的车辆,需在驶入高速公路前预先提交优惠申请,驶离出口收费站后到指定位置申请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即可享受免交全程通行费优惠政策。

  若有疑问,广大车主可拨打0991-96200(全疆ETC客服电话)、0991-12328(全疆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服务热线)或95022(全国ETC服务监督热线)咨询相关事宜,ETC用户还可以通过“新e畅”手机APP绑定车辆信息查询通行明细。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