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5日起,乌鲁木齐市早晚高峰外埠车辆限行

2020年05月30日 11:52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张冬梅 通讯员李雪彤报道)从6月15日起,乌鲁木齐市外埠车辆将实行限行措施,这意味着在限定时段、区域内禁止外埠号牌车辆通行。

  5月29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外埠车辆的管理工作,缓解乌鲁木齐市区的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乌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乌鲁木齐市采取外埠车辆限行措施。

  此次限行的外埠车辆是指非乌鲁木齐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车辆。限行时间为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9:30-10:30(早高峰)、19:30-20:30(晚高峰)。

  外埠车辆限行区域包括:河南西路-河南东路-红光山路-会展大道-东环高架路-东后街-东大梁西街-大湾北路-大湾南路-三屯碑路-新华南路-新华南路西一巷-河滩快速路-珠江路-仓房沟路-钱塘江路-西环高架路(含上述道路及高架桥下道路)围合的区域。

  但是外埠车辆中:消防、救护、执勤执法、工程抢险救援、清障、园林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等;客运班线车、9座(含)以上客车、旅游客运车辆(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各省、直辖市驻疆办事处及各地州驻乌办事处的外埠车辆;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等类型的机动车不受外埠限行措施限制。

  在此,提醒外埠车辆驾驶人要熟悉禁行时段及区域,提前安排出行的时间与路线。从6月15日起, 如违反规定通行的外埠车辆,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