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微信号冒充领导让转钱 乌市警方破获网络诈骗系列案

2020年06月05日 09:38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新草 通讯员秦肖湘报道)“小史,给我转上1000元钱急用,一会还给你……”面对单位“领导”温总发来的微信消息,史某并未多想便转了1000元,然而在接连转账四次后,直到史某看到群里说老板微信被盗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6月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公交地铁治安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分局”)了解到,近日,分局从一起电信网络诈骗个案入手,破获冒充领导、熟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30余起。

  5月7日,分局接到群众史某报警称,公司老板温某在微信上向其借钱,其通过微信分4次转账3000元后,看到老板温某在微信群中称微信号被盗,方才知道自己被骗。

  接到报警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侦查工作。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微信转账信息,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查明被骗资金经多次流转最终转入一个支付宝账户,而该账户使用人有盗取他人微信号、冒充他人身份对微信好友进行诈骗的重大嫌疑。

  “经过了解,温某说,他是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放贷信息,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以及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提供给对方,用于申请贷款,然而贷款信息没收到,却发现自己的微信号被盗了。”乌市公安局公交地铁治安管理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侦查员韩飞说。

  随后,在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余某,分局立刻抽调精干警力奔赴重庆开展调查取证及收网抓捕工作。

  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5月19日12时许,分局民警在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附近抓获电信诈骗嫌疑人余某,查获作案手机1部、银行卡9张。

  “余某谎称有放贷渠道,从而获取温某的个人信息,后盗取温某微信号并假冒温某身份以借款为由实施诈骗。”韩飞说,除史某外,余某还利用温某的微信号骗取了其微信上另外五名好友的钱。

  经过审讯,余某交代其以类似手段,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冒充受害人领导、熟人借款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作案30余起,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目前,余某已经被押解回乌市,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此,警方提示: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社交软件、移动支付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更不要轻信网络上的“熟人”,特别是投资、转账行为要慎之又慎,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与此同时,市民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透露给他人,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