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进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 网约车纳入调整范围

2020年07月06日 11:18   来源:济南日报

  今年,市人大将修改《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法规的起草单位,以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立法的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条例》修改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多轮次专题研究和调研论证,近期又通过深入出租汽车企业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发布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济南市巡游车经营企业、网约车平台、巡游和网约出租车驾驶员、乘客等相关群体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条例》即将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此次《条例》修改,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考虑创新、发展、安全、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等各方利益,统筹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将网络预约出租车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强化网约车平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标准,明确经营服务和驾驶服务要求,确保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度整体提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巡游和网约两种业态的融合,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客运出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等扰乱客运出租市场秩序的非法运营行为,维护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凯丽比努尔·伊斯坎代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