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1+N”系列措施持续发力

新疆民商事案件一审时间缩短16天

2020年07月20日 10:26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全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1+N”系列措施持续发力,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把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改革亮点,今年4月出台“1+N”系列措施,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裁判中,建立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金融健康发展等九项86条配套措施及台账式任务清单。

  通过贯彻落实“1+N”系列措施,全区法院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深入企业帮助制定助力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激励企业创新发展;司法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对涉建档立卡贫困户诉讼案件全面减免诉讼费。

  记者了解到,全区法院还从着力提升为群众提供便捷化的诉讼服务入手,纷纷建立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大力推广“指尖诉讼”,建设移动微法院,仅今年前6个月诉前调解成功3.83万件,86个“枫桥式”法庭陆续挂牌,辐射建立966个法官工作室和便民服务站点。

  截至6月30日,全区法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4.6万余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以上,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6天。通过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对中小微企业诉讼案件优先立案5520件,优先办理5139件,缓减免受理费264.40万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表示,全区法院将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推进“1+N”系列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