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0年07月26日 09:40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 豆兴军 加那提 · 托力肯 尹通元摄影报道)7月25日下午17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举行第八场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周国士介绍,此次疫情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快速足额发放救助补贴资金。城市低保金由5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低保金由350元提高至55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金由650元提高至900元,7月份的救助金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8月份的救助金提前到7月底发放。截至目前,为全市高龄老人发放第三季度高龄津贴共计1209.86万元,为残疾人发放7月至8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229.77万元。

  二是加大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人群的临时救助力度。依托社区(村)走访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摸排特殊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采取实物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全市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和散居孤儿每人增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500元,共计625万元,将于7月底发放到位。

  三是积极救助因疫受困的来乌人员。各级救助机构加强街面巡查,对生活无着落的来乌人员实施救助,对进站求助人员做到应救尽救。

  四是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保障。全市各类养老、福利机构严格落实全封闭管理,及时配发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枪等防护用品,并要求每日测量体温、消杀环境,加强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确保机构正常运转,保障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

  周国士说:“近日,我们还为困难群众调运发放了100吨新鲜蔬菜和23万元的副食品。”

[责任编辑: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