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30日 09:23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 · 托力肯摄影报道)7月29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举行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会上乌鲁木齐市卫健委主任张卫就疫情期间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和消杀工作给出了专业指导。
张卫介绍,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掌握从业人员流动情况,做好重点人群管理、员工健康状况监测、信息登记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工作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封闭空间内注意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室内经常通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配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果工作人员中有人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立即通知所在属地的医疗机构,实行转运。
要加强单位人员健康防疫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注意办公室的通风,如单位使用的是没有新风送风功能的中央空调,应停止使用,最好使用分体式空调。
要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减少开会频次,缩短会议时间,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中、高风险地区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进入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工作人员要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采取居家办公、网络办公、分散办公等方式。
出现过新冠肺炎病例的单位,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