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和社会曝光的价格问题

2020年08月05日 17:47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记者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8月5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疫情期间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情况。

  “乌鲁木齐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们迅速启动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机制,整合市、区两级执法力量,主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介绍说。

  一是即接即办,快速回应市民投诉。疫情防控期间,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积极回应市民反映,妥善解决民生诉求,切实做到群众监督,设立了消费者维权快速便捷解决通道,通过12315消费维权热线和12345市长专线两大平台即时接办百姓投诉。7月17日至今,12315消费维权平台累计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线索1539件,办结率92%。受理12345市长专线价格投诉342件,办结率98%。

  二是严格监管,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检查力度。分析梳理检查巡查重点,以蔬菜价格监控为重点,提高价格监管精准度,不断加大市场巡查、检查频次。7月17日至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93人次,共检查、巡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和蔬菜(粮油、副食)店等市场经营主体13951个,强化了从批发到零售的全环节价格监督。

  三是快查快办,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对民生消费品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严打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注重发挥职能优势,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形成合力,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对价格违法行为快速作出处罚,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7月17日至今,共查办案件365起,重点查处了329起价格类案件,结案146起。分别作出停业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累计罚没款52万元,有力打击了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广泛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制定《食品销售者行为规范》,在深入农贸批发市场、商超和蔬菜店等场所采集价格信息和检查巡查的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宣传警示、提醒告诫等方式,向市场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其主动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和社会曝光,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在此,也希望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钟美文说。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