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在岗人员要服从和配合社区管理

2020年08月10日 18:11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8月10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二十四场新闻发布会。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主任芮宝玲介绍,当前,对各单位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驻乌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实行封闭管理,既是严格落实落细防疫要求、进一步织密织牢防控网络的重要环节,也是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现实需要。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在岗人员的防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明确工作责任。单位对自身防疫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严格落实。社区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辖区单位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单位所有在岗人员要服从和配合社区管理,及时整改问题。

  落实封闭管理。严格管理人员进出,除防疫工作和急需业务工作等特殊情况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出入。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测温登记和在岗人员每天3次测温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干咳、咽痛、腹泻、乏力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社区按规定程序处置。

  强化日常防护。加强在岗人员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在工作、住宿场所保持合理间隔,严格落实“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等要求。召开会议尽量采取视频方式,现场会议要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防疫措施,实行分散就餐。

  经常消杀保洁。落实开窗通风、卫生保洁等措施,定期对办公场所、宿舍、餐厅、公共卫生间等区域进行消毒,对门把手、楼道扶手、电梯间、电梯按钮、垃圾收储设施等部位每天至少清洁消毒1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每日清运。废弃的口罩、手套、隔离服等防护用品单独收运,严格按照医用垃圾的标准处理。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