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严格落实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便利店防控要求

2020年08月11日 18:29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8月11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局长闫峻介绍,疫情期间,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便利店是保障各族市民生活必需品的重要渠道。为全力保障各族群众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安全供给,我们严格落实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便利店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扎牢扎实扎密疫情防控网。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工作,要求全市所有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便利店严格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为工作人员配发测温枪、泡腾消毒片、医用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资,做到经营场所设置消毒毯、保持常通风、每4小时消毒1次,工作人员及经营户早晚2次测温、定时使用75%医用酒精对手喷洒消毒、全天候佩戴口罩上岗等防疫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确保全流程防疫安全。严格落实生活必需品在进货、销售、配送等各环节的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车辆及人员相对固定,不随意更换驾驶员,严把货运源头关,车辆每外出一次对车体消毒一次;货运车辆进入市场时对全车进行外部消毒,并做好车辆进出登记、随车人员体温检测;物资在配送前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志愿者全程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送至居民自取点位。

  三是扎实做好防疫消杀。制定出台《商业经营场所全面消毒方案》,要求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便利店等设置店内店外相对隔离区,店内协助分拣的工作人员与店外负责配送的工作人员不接触、不交叉、不参与居民家庭配送。严格开展隔离区域消杀,除肉、菜、水果等裸露食品和不宜喷洒、擦拭消毒的粮食等商品外,所有商品外包装都要消毒,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在做好地面、墙壁、卫生间、门把手、下水道等公共区域消毒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肉类销售区、蔬菜销售区、砧板、刀具工具、称量器具、盛装容器、柜台表面、购物篮(购物车)的消毒工作,做到每天全面消毒3次以上,还根据所在区域疫情防控风险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按照明确督导责任、严格督导落实、严肃督导纪律要求,组成工作组,对全市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便利店等经营场所消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工作组携带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消毒液(片)等防疫物资,对经营场所防护用品、消毒药品配备不到位的,现场发放防疫物资,并指导开展消杀工作;对环境卫生清理不及时、消杀记录不规范、临时点商品摆放凌乱的,督促经营者及所在社区整改,并要求各区县商务部门抓好跟踪问效。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