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0日 18:06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8月20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三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副主任常建梅介绍了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在保障不同类型群体就医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常建梅介绍,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各医疗机构结合疫情发展态势,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精细化服务异地患者、本地发热患者、急危重症患者、慢性病患者、需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等就医群体,全力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
积极为异地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根据地州(县市)医疗机构提出的远程医疗会诊需求,由乌鲁木齐医疗机构为患者进行远程诊疗,并提出诊疗方案。针对病情危重、远程会诊不能确诊的患者,经乌鲁木齐医疗机构同意,予以转诊治疗。转诊前,由患者所在地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单,并附远程会诊记录,由所在地防疫指挥部出具同意出行至乌鲁木齐诊疗的通行函,患者及陪同人员需携带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及健康行程卡,由当地120救护车转运至乌鲁木齐市接诊医院。
认真做好本地发热、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服务。乌鲁木齐市的发热患者,由所在社区或集中医学观察点安排专人专车,就近转运至自治区公布的29家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根据病情开展后续处置工作。患者所在社区或集中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就诊,诊疗结束后负责送患者返回;急危重症患者由患者家属、所在社区或集中医学观察点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转运至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定点医院救治。同时,开辟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核酸检测绿色通道,及时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快速出具核酸检测结果。
保障不同类型患者的医疗需求。定点医疗机构保持对不同类型患者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对急危重症患者给予及时有效救治。针对慢性病患者,采取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长期处方等服务措施;增加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保障患者取药;指导慢性病患者就近开展检查和常规复查,并做好电话随访。针对肿瘤、血液透析及其他需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提供不间断诊疗服务,对确因受疫情影响的诊疗服务,由患者居住地附近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接收。针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加强医患沟通,科学高效救治。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实施线上开药、在线结算、药品配送等服务,满足患者多样化需求。
畅通治愈患者出口。建立疫情期间就医人员“送诊接回”工作责任制,各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就医的居民,治愈达到出院标准后,由医疗机构提供出院证明,出具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及时通知所在社区,于当日安排专人专车接回,按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