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要刚性约束舌尖上的浪费

2020年09月11日 10:09   来源:新疆日报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勤俭节约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伴随着每个人的教育成长历程。而随着社会发展、物质丰富,节约精神和理念渐渐从餐桌上褪色,浪费现象令人痛心。

  倡导和践行“舌尖上的节俭”,要解决思想问题,凝聚社会共识,从而付诸行动。“光盘行动”倡导以来,很多过去不好意思打包剩菜的人开始选择打包。但是,浪费现象并没有完全杜绝,还需要刚性约束,把制止浪费纳入制度要求和法律轨道,以法治来保障。民法典对此已有相关规定,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相关行业也行动起来,中国饭店协会发布倡议书,倡导饭店餐饮企业要通过小份菜和套餐开发、提供公筷公勺、一人双筷、分餐制服务等,养成健康用餐方式。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发文,禁止在直播中出现假吃、催吐、猎奇、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以及其他铺张浪费的直播行为。

  厉行节约,行业自律行为可引导培育社会价值观,树立规则,而具体执行中,还需要更为系统和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来保障。比如如何保障“减量减价”,分餐制服务是否强制推行、标准是什么,如何依法制止宣扬浪费的直播行为,个人、企业、单位等主体在杜绝浪费方面还有怎样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尚需更为细致的法律规定。

  制度化、法治化是解决餐饮浪费问题的长远思路和方法,要用法治保障“舌尖上的节俭”,让我们几千年来艰苦朴素的良好传统继续传承下去,生生不息。(隋云雁)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