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向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亮剑”

2020年09月16日 13:16   来源:昌吉日报

  天山网讯(通讯员马蓓报道)“挂证取酬,看似是追逐蝇头小利,却暴露出纪律规矩意识弱化、法律意识淡薄等深层次问题,公职人员要自觉拒绝‘挂证’带来的红利,坚决杜绝被‘围猎’的风险。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挂证取酬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昌吉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日,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强化作风建设,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昌吉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州直部门单位开展公职人员“挂证取酬”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自9月10日起至10月30日,在昌吉州直各部门单位开展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挂证取酬”专项整治活动。

  对昌吉州直各部门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将本人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给非本人所在单位的行为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清理。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三个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由整治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如实填报《公职人员挂证取酬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并在单位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存在违规挂靠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合同或注销注册,停止“挂证”行为,并主动上交违规违纪所得。

  监督检查阶段,由昌吉州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和派驻(派出)机构联合有关部门通过信息数据库进行核查,掌握公职人员“挂证取酬”情况。特别是对建筑工程、水利领域相关单位,通过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对重点人员进行数据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

  建章立制阶段,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梳理问题,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对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要建立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在整治中整改,整改中深化、深化中坚持。

  “我们派驻机构作为此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主力军,要在自查自纠阶段就把工作做实做细,既‘给出路’又‘夯根基’。”昌吉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即日起,我们将通过书面函告、电话提醒、当面交流、宣讲政策、印发案例、张贴举报电话等方式,协助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督促公职人员主动登记情况、退缴收入,做到纠偏扶正,不留死角。”

[责任编辑:王建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