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09月21日 10:10   来源:新疆日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孙红梅

刘苏社

  (一)

  决定任命孙红梅(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孙红梅简历

  孙红梅,女,满族,1970年1月生,辽宁北票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大学电子学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内蒙古大学电子学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习;1991年7月至1994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科员;1994年8月至200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8月至200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2004年6月至200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其间: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督察处、办信处副处长);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2009年5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党委政府考核办专职副主任(正厅级);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二)

  决定任命刘苏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刘苏社简历

  刘苏社,男,汉族,1967年10月生,陕西杨陵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85年9月至1989年8月,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农村金融专业学习;1989年8月至1997年7月,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9年10月至1990年11月,北京市顺义县计委锻炼;1992年3月至1996年6月,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农学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处副处长;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年度计划处助理调研员;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年度计划处处长(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挂职任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长助理);2003年6月至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年度计划处处长(其间: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青干班学习);2007年7月至201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3月至2009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2017年6月至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局长(其间: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帕尔哈提 · 托乎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

  任命吴宏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室主任职务。

  (三)

  任命严心鹏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室主任。

  (四)

  免去周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五)

  免去巴格特 · 阿曼别克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六)

  免去迪力夏提 · 克然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七)

  任命刘艳(女)、杨海凤(女)、丛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范文盛、阿卜杜吉力力 · 阿卜来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超、瞿红艳(女)、张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石德胜、杨森、帕霞姑丽 · 赛迪尔丁(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依明江 · 扎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免去何晓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魏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四)

  任命李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热依汗古丽 · 阿斯木(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魏春霞(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叶敏(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谭婷(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明金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侯晖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维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吐尔逊江 · 买买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吾丽亚提 · 艾比不拉(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易湘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木合甫力 · 买买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赵亚丽(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戴昀杞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李全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艾力 · 阿吾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居艾提 · 沙木沙克、孙朝红(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海尔尼沙 · 麦麦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陈春香(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马文涛、吾买尔江 · 司马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曹燕燕(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阿布都尼牙孜 · 卡德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黄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古扎力努尔 · 阿布都热西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蒋子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任命贺双龙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周虹(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万钧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汤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麦尔耶姆古丽 · 伊斯拉木(女)、苗艳红(女)、胡美媛(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乔剑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阿里 · 吐依洪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董占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有鹏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田耘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肖国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文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云丽(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田茵(女)、马婕妤(女)、迪力木拉提 · 依布拉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麦合木提 · 阿布都克热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凤珍(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薛红(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古兰拜尔 · 吐尔逊(女)、艾拉依木 · 艾买提(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丹瑛(女)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阿力木 · 肉孜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路立伟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冯明(女)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史瑾(女)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苏国强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宗宇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刘明星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阿依夏木古丽 · 阿不都热依木(女)、石敏娜(女)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曾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李忠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

  任命孟凡豪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曹超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副检察长。

  任命张心慧(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崔娜(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晓江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立波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勇的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林贵、王勇、吐鲁洪 · 牙合牙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洪晓、吾买尔 · 艾买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万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运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云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宋茂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杜英杰、阿不都艾尼 · 米拉孜木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谢洪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哈斯叶提 · 阿布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沈建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解建强、文华(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聂新华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茂林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立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