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30日 10:17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9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举行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向乌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片区管委会、新疆大学法学院、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单位授牌。
此次授牌,标志着新疆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工作迈出新步伐,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单位将积极反映各行各业及基层群众对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建议,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多基层智慧和行业力量。
今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和《关于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的通知》,确定了11个自治区人民政府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王江介绍,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反映各行各业和基层群众立法意愿,履行好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职责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