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迎发展新机遇

——《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2020年10月10日 09:2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谢慧变报道)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行动实施方案》,旨在解决新疆乡村产业发展振兴的关键科技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农业生产能力,促进乡村产业全面升级。

  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负责人余英荣说:“《方案》的出台,将使乡村产业迎来发展新机遇。《方案》中的措施更加具体、务实,为促进乡村产业全面升级提供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聚焦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方案》明确,立足资源禀赋,发掘一批乡土特色产品,支持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小品种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发展馕、慕萨莱思、玛仁糖等民族特色食品加工,支持民族服装服饰等特色民俗产品开发,打造一批乡土特色产业发展集群。

  余英荣表示,科技精准扶贫解决的是乡村产业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问题。此次聚焦乡村产业发展解决的是做大做强的问题,产业发展起来了,才能真正带动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如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方案》指出,全面提升乡土特色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推进乡土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

  有了发展方向,如何进一步保障实施?《方案》明确,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启动实施乡村产业发展科技行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集中支持全区所有县市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科技能力提升。

  “自治区科技厅每年还投入3000万元,通过科技项目实施方式实现全疆70%以上的县市全覆盖。”余英荣说。

  注重推广产学研合作模式

  《方案》指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注重推广产学研合作模式是此次《方案》的一大亮点。”余英荣说,乡村科技创新基础比较薄弱,推广产学研合作模式能够促进优势科技资源整合集聚,真正解决一些卡脖子关键技术,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如何确保产学研合作模式落地见实效?《方案》明确,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主体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与各地县建立科技合作关系,促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与众创空间、科技入户、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服务模式的有机结合,形成农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新格局。

  余英荣表示,只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全部参与进来,才能全方位调动各类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从而激发创新动能,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

  为全面推广产学研合作模式,《方案》明确,科技项目由县市域内的龙头企业或重点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的技术负责方组织科研攻关,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相关科技合作协议。

  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方案》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提高种植养殖技术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对每一项任务,《方案》都给出了明确的发展思路。”余英荣说。比如,针对粮食和特色作物,明确要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针对养殖业,将深化畜禽良种繁育、饲草料规模化高效养殖、疫病防控等共性技术研究等。此外,《方案》还针对企业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哪些技术能够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实现保值增值等给出明确说明。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强化地县的管理责任,紧紧依靠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力量,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协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