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阿勒泰地区完成自然保护区内生态恢复治理

2020年11月27日 09:40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阿勒泰讯(记者王亚芸 通讯员程文龙 靳红霞报道)“以前采矿的时候尘土大,地上都是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现在尘土没有了,地也填平了,再也不担心牛羊会掉到坑里了。”11月19日,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阿尕什敖包乡阿尕什敖包村村民阿勒马斯 · 沙合迪提汗,看着布尔根河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的已经平整的砂石料矿点,心里有说不出的舒坦。

  对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清理退出、对受破坏区域开展环境恢复治理是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之一。

  2018年以来,阿勒泰地区对区域内7个自然保护区进行了探矿权、采矿权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地质环境勘察。经梳理,新疆阿尔泰山两河源、额尔齐斯河可可托海湿地等5个自然保护区内共涉及297个探矿权和11个采矿权的清退和注销工作。

  2017年至2020年,阿勒泰地区按照“分批梳理、分批退出”的工作要求,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先后7次分批公告,清退注销307个矿业权,青河县自然资源局公告注销1个矿业权。

  同时,阿勒泰地区依法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严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审批关,坚决停止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的新立、延续、转让、变更登记,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巡查检查和监管力度。2019年以来,地区开展全面检查2次,县(市)开展巡查检查43次,未发现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另外,阿勒泰地区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统一部署,制定《阿勒泰地区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按照“先核心区、缓冲区,后试验区”的施工顺序,累计投入治理资金3900余万元,完成自然保护区内5.7215平方公里的生态恢复治理,完成率100%,实现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治理目标。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