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时评】以法治公平激发更大发展活力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谈(19)

2020年11月30日 09:45   来源:新疆日报

  据11月21日《新疆日报》报道,今年以来,新疆修订废止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77件,为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当下,这则消息让我们看到了新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实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靠法治来保障,行政职能与市场的边界要以法治来规范,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方略落实到具体的市场监管工作中,就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环境上,以健全法规制度、推进法治公平为抓手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规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不仅包括法规的制定,同样重要的组成部分还有法规的废止。在涉及市场监管的法规制度建设过程中,过时的、不合理的、影响公平公正的法规必须及时清理和废止,否则可能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进而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报道可以看到,今年以来,新疆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把好新出台政策措施关口,同时持续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对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影响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政策文件,坚决予以清理和废除,以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了法治环境的公平,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

  法治环境的公平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具有“源头活水”般的重要意义,这意味着在法治框架内“天高任鸟飞”,能够更有效地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夯基础、添动力。据报道,今年以来,新疆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协助开展审查,提升审查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拆掉了人为的束缚和门槛后,在同一起跑线上奋力奔跑的各类市场主体将以更充足的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法治公平对市场主体而言是最根本、最基础的发展前提,能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各级各地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以法治为源头,为各种所有制主体营造更公平更优质的营商环境,盘活其发展的潜力和能量,在持续奋进的道路上不断续航。(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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