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水平

2020年11月30日 12:15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王璇 通讯员陈硕报道)今年以来,新疆健全制度机制,全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水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平台接入部门已达44家,涉企信息归集量不断提升,全面发挥信用联合惩戒作用。

  11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如果企业存在偷税漏税、拖欠劳务工资、受到环保违规处罚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平台里都能查询到。目前44个部门已录入本部门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以及司法判决和强制执行等负面记录,并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先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办法》《自治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等,以推动新疆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作好设计和制度安排。

  作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的建设和管理部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依托自治区各类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平台共归集并公示的信息2286.06万条,其中政府部门归集的涉企信息1545.64万条,企业自主公示的年报等各类信息740.41万条。平台浏览次数达到34.56亿人次,访客次数4.55亿次,搜索企业次数4.40亿次,成为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权威平台,形成全方位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负责人苗健说,通过加强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运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明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各级人社、住建、财政、市场监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把联合惩戒内容作为考量因素予以限制,在开展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各项工作时予以参考、限制或禁入。通过联合惩戒工作,初步形成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局面。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