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2020年12月03日 10:16   来源:新疆日报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 陆海岩

  ■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党中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会议,其重大成果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把握工作要求,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在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历史高度,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次会议是党中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会议,其重大成果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把握工作要求,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良法善治 民之所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立法问题,他强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因此,在立法方面,我们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订、修改,及时将改革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生物安全、公共卫生、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持续推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厉行法治 法之必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效能为着力点,先后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突出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领域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推动重要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在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理国要道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们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也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引用了唐代史学家吴兢在政论史书《贞观政要》中的一句话,“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又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因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习近平总书记为司法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相关部门以一切为了人民为出发点,先后出台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等,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供了重要依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因此,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扎实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法兼资 天下乃治

  古语曰: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使全体社会成员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在此过程中,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总之,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