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2月4日起G30连霍高速小乌段电子监控实施违法抓拍

2020年12月03日 17:23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余梦凡 通讯员花丰报道)12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了解到,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在G30连霍高速建设了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点位,针对驾驶车辆超速行驶、低于最低限速行驶、驾驶车辆接打手机或不系安全带、驾驶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车辆违反标志标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为试运行期,自2020年12月11日0时起对抓拍违法行为正式进行处罚。

  违法抓拍的设备位置如下:

  一、区间测速点位

  二、单点测速点位

  三、其他违法行为抓拍点位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