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放假的通知

2020年12月24日 09:16   来源:新疆政府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防疫、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