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社(集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公告

2020年12月28日 12:46   来源:天山网

  按照《新疆日报社(集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12月15日至18日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有部分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予以公告。

  一、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7日(周四)至8日(周五)10:00-19:00(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新疆日报社(集团)新闻大楼七楼右侧会议室旁办公室(七楼电梯右手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号(红山邮局对面),联系电话:0991——5593166、5593318。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张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取得国外相应学历的,须同时出具我国教育部门认定的国内学历证明。

  3.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新闻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报考翻译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相关语言类别的翻译作品原件或复印件,未署名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准备并填写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

  2.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完整证件、证明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3.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对自己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的,或者提供涉及报考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5.考生因个人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天山网”发布。

  6.考生须遵守防疫要求,主动出示有关“通行码”,资格审查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附件:

  1.新疆日报社(集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替补人员名单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新疆日报社(集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