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推广驾驶人“学法减分” 车管所详解减分步骤及注意事项

2021年01月04日 15:40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彭芳报道)经过前期系统测试,即日起,乌鲁木齐与全疆同步推广实施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以下简称“学法减分”)。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对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来说,若您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分在1~11分之间,可通过学法减分学够时长并通过考试,每次可减1分,最多可减6分。

  据统计,2020年12月18日至今,系统测试期间,首府驾驶人中,已有3万人次申请学法减分,平均每天申请人数在1000余人次,现已有1万余人次完成学习时长并通过考试实现减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张丹介绍,此次学法减分,只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申请。驾驶人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均可减分。

  七种情形不可申请学法减分

  首先,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其次,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第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第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第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第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第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均不可申请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必须条件

  1.三天学够30分钟7天内完成考试

  在交管12123上提出申请学法减分后,虽然系统没有限制您的学习次数,但您须在三天(72小时)内完成累计30分钟的学习,并在完成学习后7天内通过考试,方可减1分。一个记分周期最多可以减6分。

  需要注意的是:临近清分的驾驶人,最好不要申请学法减分。如您的驾驶证初次申领日期为10月20日,那么每年10月20日即为您的驾驶证清零日期,这也意味着,如果您在20日凌晨0点没有完成学法减分的学习内容,且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为1-11分,至20日0时即会记分清零,之前未完成的学法减分时长、学习记录等都将随之清零。

  2.一次学不够5分钟不累计

  此次学法减分,对持有准驾车型A、B类的驾驶人来说无疑是个很大的便利。就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A、B照的驾驶人有6分以内的记分记录,那么通过学法减分记分清零后,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在学法减分中,虽然是累计时长,但一次学习时长需要学够5分钟才可累计,任何原因导致未达到5分钟,均不累计时长。同时,在学习中出现接打电话、系统自动抓拍两次人像时未识别到人像或识别不是申请者本人;以及识别时,申请人在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均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

  3.一个周期记分须低于12分

  网上有不少驾驶人出现误读的情况,以为只要完成学法减分就意味着自己的驾驶证的分数变成了18分。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前提是,驾驶人的违法累计记分必须要低于12分(1~11分)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

  需要注意的是:学法减分须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完成,不可提前学习、考试,预存分值。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