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审定

2021年01月31日 23:12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李杨报道)1月31日下午,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会议决定,本次大会提交提案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14时。

  《方案》提出,提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应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有情况有分析。努力做到提案建议切口小、道理硬、靶向准,明确具体。

  《方案》对提案的提出方式、基本要求、提交方式、审查和办理及立案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经常性工作,本次大会提案征集统计时间截止和闭会后,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继续提交提案,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并与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商后,送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