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5日 08:50 来源:天山网
为集中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疆各族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伟大历程,彰显驻疆部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扎根新疆、保卫新疆、建功新疆的光辉业绩,坚持军队主导、军民融合、共建共享,面向社会、常态开放,整合军地红色教育资源,高标准建设新疆革命军事馆。根据筹建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革命军事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中国共产党在新疆领导革命斗争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二)反映新疆古代、近代军事活动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三)反映新疆双拥共建和民族团结的文物史料、感人故事和相关线索。
二、征集类别
(一)书籍文献类:反映重要历史人物、事件或具有时代特征的书籍、报纸、信函、手稿、文件、电报、地图、回忆文章(史料)等。
(二)旗帜证章类:反映重要历史人物、事件或具有时代特征的旗帜、证书、证件、奖状、喜报、徽章等。
(三)服装饰品类:具有各时期特征的军装、军衔、配饰和具有展陈价值的少数民族服饰等。
(四)兵器装备类:新疆历代驻军用过的甲胄、戈矛、箭镞、刀剑、旧式枪炮、军用器材等。
(五)生产生活用品类:具有时代特征和展陈价值的货币、邮票、碗罐、锹镐等生活用品和劳动工具。
(六)音像制品类:反映重要历史人物、事件或具有时代特征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唱片、光盘等。
(七)艺术品类:反映重要历史人物、事件或具有时代特征的书法、绘画、雕塑、石碑、拓片、标本和工艺品等。
(八)其它能反映新疆军事文化和重要历史事件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单位和个人需保证文物史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该文物史料未进入其他单位征集流程。
(二)捐赠单位和个人需简要提供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和背后故事等信息。
四、征集方式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以捐赠、托管和复制三种方式进行征集。
(一)捐赠。鼓励集体和个人自愿无偿捐赠。对捐赠原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新疆革命军事馆颁发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对捐赠文物价值较高或批量捐赠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二)托管。收藏者可以将藏品委托新疆革命军事馆代藏。新疆革命军事馆无偿做好专业保护,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合理利用。
(三)复制。对原件不便移交的文物史料,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进行复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干事
联系电话:0991-4967442、13319804841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137号
邮政编码:830000
本征集公告长期有效。
新疆革命军事馆筹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