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整合多部门力量联动服务 调解提速(基层治理新实践)

2021年03月17日 11:10   来源:人民日报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有一支人数不少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阜兴花苑小区“杨文仁人民调解工作室”便是其中之一。走进工作室,调解员杨文仁拿出厚厚一沓调解记录。

  其中有个记录写道:住户筹资对管网进行改造,施工期间有几户居民和施工方发生矛盾,工程暂时停了下来。经过前后4次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在调解人签名位置,除了杨文仁,还有一名来自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冯相逢。“我是怕自己只讲情理做不通工作,就邀请了冯法官前来一起化解这起矛盾纠纷。一个讲法理,一个讲情理。”杨文仁解释。

  翻完记录,这样的情况还不少。阜康市建立“五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检察调解、信访调解5种方式结合起来。“调解过程中,我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一起开展工作,其他调解组织也会委托我们这样的个人调解室调解。”杨文仁说。

  怎么想到要这样联动?阜康市司法局有关工作人员说,“此前,各种调解方式虽然各自起着作用,但如果一种调解方式不成功之后,当事人再向其他部门发起调解诉求,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不少,导致调解效率不高。”

  “为了充分发挥5种调解方式的优势,根据纠纷类型不同,我们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和移送调解3种方式,共同化解矛盾。”阜康市司法局局长黄丹丹说。据介绍,邀请调解就是受理纠纷部门或调解组织处理纠纷时,邀请其他调解组织或部门参与,受邀请方派员参加调解;委托调解就是受理纠纷部门或调解组织处理纠纷时,可以向除司法机关之外的其他调解组织或部门发出委托调解函,受委托方在收到委托调解函和相关材料后十日内完成调解,然后将结果书面告知委托方;移送调解就是受理纠纷的部门或调解组织在处理纠纷时,经审查认为其他调解组织受理更有利于纠纷的化解,可向除司法机关之外的其他调解组织或部门移送。

  为了让寻求调解的群众少跑路,在阜康市委的领导下,阜康市司法局设立“五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司法、信访、检察等部门的联动。“现在群众只需要找一个部门,该部门会选择最合适的调解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有哪个部门不接受委托或移送,委托方或移送方可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被投诉情况直接与年终考核挂钩。”黄丹丹说。

  据介绍,“五调联动”机制实施两年以来,已通过各部门联动的方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652件,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化解的中间环节,节约了群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