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

2021年04月02日 15:5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近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发文,公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可移动革命文物8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7件/套,一般文物57件/套,未定级文物9件/套。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摸清革命文物保存状况,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将根据工作实际,依据各地革命文物排查、认定情况,继续分批次公布全区革命文物名录。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责任编辑: 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