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6日 14:36 来源:天山网
自治区党委决定,集中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自治区党委名义表彰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古丽那尔·托乎达森等500人为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中共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卡赞奇村支部委员会等500个集体为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确定马家松等1128人为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等800个集体为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5日至4月19日(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对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映;如对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向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筹备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991—2970218、2970213(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
邮编:830011
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筹备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84069、2384012(传真)
电子邮箱:xjfpbzcfgc@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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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筹备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