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巴郎”演绎《向霸座者说“不”》

2021年04月19日 16:00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 记者古雪丽

  “阿姨,表演什么时候开始?我们都等不及啦!”4月14日17时,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片区管委会新雅社区活动室的窗台前露出一个个小脑袋。

  “马上开始!”社区工作人员回答。

  17时30分,横幅拉起——嗨!民法典。

  台下的小板凳座无虚席,活动正式开始!

  “今年4月是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现在,有请第一组小演员给我们带来《向霸座者说‘不’》。”

  在主持人的报幕声中,一队小演员登场。

  “高铁”上3名乘客已坐好,一个小女孩匆匆上车寻找座位,却见自己的座位上已经坐了一名女乘客。她礼貌询问,女子佯装没听到。

  小女孩用地上丢钱的方式让女子起身,这才“要回”了座位。

  女子大声叫嚷:“我先占上的座位,就是我的!”

  小女孩并不怯场,反而给女子上起课来:“今年实施的民法典将‘对号入座’这一规定写入法律,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同时,民法典明确了‘霸座’行为是违法行为!”

  女子羞愧难当。旁白声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4月14日,新雅社区的孩子正在表演普法情景剧。

  一台唱罢,一台又起。

  “1、2、3……”深夜,家住五楼的两姐弟跳起绳来。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大晚上在家跳绳,你们这是在扰民,是违法的!”打开门,住在楼下的小姑娘正对姐弟俩埋怨时,姐弟俩的妈妈下夜班回到家。

  得知情况,妈妈开始与两个孩子谈心:“孩子们,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华民族大家庭流传下来很多优良家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我们邻里间要团结友爱、和谐相处,不能做破坏邻里关系的事。”

  ……

  高铁占座、夜间噪声扰民、高空抛物……孩子们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新雅社区“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倾情演出,生动再现身边场景,孩子们的表演不时逗得台下观众捧腹大笑。

  走下台来,小“演员”王世林紧张又兴奋:“这次表演既锻炼了我的表演能力,又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收获满满。”

  表演完毕,进入知识竞赛环节。主持人就情景剧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设置了多个问题,在场观众参与热情极高。

  活动进入尾声,身披“法律宣传员”绶带的10余名小宣传员又忙着为现场观众发起法律宣传单。

  “没想到娃娃们表演得这么好,孩子们都这么积极学法,我们做家长的更不能落后!”新雅社区居民赵素英说。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新雅社区“访惠聚”工作队队长付立军介绍说,工作队以“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契机,发动社区“‘阳光巴郎’青少年之家”的社工,组织孩子们利用课余时间排练多部普法情景剧,同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孩子们参与到学习和普及民法典的行动中,达到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真正让民法典走进每个人心中的目的。

[责任编辑: 罗晓丽 ]